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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拨付与审批流程

项目资金拨付与费用报销

一、审批权限
(一)基金会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实施和管理的专项基金和项目,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授权的负责人(包括专项基金和项目负责人及秘书处负责人)负责财务预算、财务报销审批。
(二)未设立管理委员会的专项基金和项目,由基金会行使项目决策权,基金会秘书处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负责人负责财务预算、报销审批。
二、审批流程
(一)设立管委会的专项基金和项目:
1、资金拨付:
专项基金及项目经办人完整填写“资金请领单”(附件8)并在经办人处签字,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授权的负责人审批后交基金会秘书处经办人。秘书处经办人核实后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原则上报销一笔拨付一笔。
2、报销:
项目费用:专项基金及项目经办人取得报销票据后,按票据种类分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授权的负责人审批后交基金会秘书处经办人。秘书处经办人核实后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秘书处为项目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秘书处经办人取得报销单据后,按票据种类分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秘书处经办人交基金会指定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报销原则上经办人与报销人为同一个人,代为报销的要注明实际经办人。当年费用当年报销,跨年无法报销。
(二)未设立管委会的专项基金和项目:
1、资金拨付:
秘书处经办人完整填写资金请领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基金会指定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原则上报销一笔拨付一笔。
2报销:
基金会秘书处经办人取得票据后,按票据种类分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基金会秘书处指定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报销原则上经办人与报销人为同一个人,代为报销的要注明实际经办人。当年费用当年报销,跨年无法报销。
(三)填写单据
项目拨付填写单据
1、救助款拨付:填写资金请领单、持救助协议。
2、物资采购款拨付:填写资金请领单,持采购合同、计划预算表(附表9)及追加预算表(同预算表)。
3、活动经费拨款:填写资金请领单,计划预算表或者追加预算表。
4、向其他公益组织捐赠拨款:填写资金请领单,持捐赠协议。
5、日常办公费拨付:填写资金请领单。
项目报销填写单据
1、救助款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后附“救助款接收单”(附件10),救助款拨付凭证等。
2、救助物资发放报销:持出库单,“物资接收单”(附件11)等。
3、物资采购报销:持采购合同、入库单、填写费用报销单等。
4、活动经费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项目活动计划及预算表、项目活动费用决算表(附件12)等。
5、向其他公益组织捐赠报销:
(1)捐赠现金:依据其他公益组织开具的捐赠收据填写费用报销单。
(2)捐赠物资:依据其他公益组织开具的捐赠收据或物资接收单、出库单 、捐赠协议填写费用报销单。
(3)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4)日常办公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
(四)报销时限
1、救助物资发放完毕两月内报销;
2、项目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报销费用;
3、预付账款付款后15天内报销;
4、当年费用当年报销,跨年无法报销。

 

基金会秘书处资金拨付与费用报销

一、审批权限
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的资金拨付与报销由秘书长审批,重大固定资产采购,如:房产、汽车等财务支出由理事会审批。
二、审批流程
(一)资金拨付:
经办人完整填写拨款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资金拨付。
(二)报销:
经办人取得票据后,按票据种类分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交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复核,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报销原则上费用的使用者与报销人为同一个人,代为报销的要注明实际使用者。当年费用当年报销,跨年无法报销。
(三)填写单据:
拨付填写单据:
1、物资采购拨付:填写拨款单,持采购合同。
2、活动经费拨款:填写拨款单,持计划预算表。
3、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采购拨款:填写拨款单,持“办公用品申购单”(附件13)、请示报告。
报销填写单据:
1、物资采购报销:持采购合同、入库单、填写费用报销单等。
2、活动经费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项目活动计划及预算表、项目活动费用决算表等。
3、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采购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办公用品明细,持入库单。
4、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5、招待费、交通费、邮寄费等日常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持“招待用餐申请表”(附件14)、“交通费报销明细表”(附件15)、“邮寄费报销明细表” (附件16)等。
(四)报销时限:
1、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报销费用;
2、预付账款付款后15天内报销;
3、当年费用当年报销,跨年无法报销。

 

票据及报销原始凭证要求

(一)所有费用支出应取得合法的票据(除对个人救助款报销等特殊情况外)。取得的票据是套印税务监制章、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或在国外取得的形式发票等合法入账票据。发票填写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形式发票应有签字。
(二)救助款接收单应写明受助金额,接收日期,接收人签字并摁手印。
(三)救助物资接收单应写明发放物资地址,发放物资名称,接收人姓名,身份证号,接收人签字并摁手印等。
(四)办公用品票据应附明细,交通费票据应注明事由、时间、起始地点,餐费票据应注明事由、时间、人员,礼品票据应注明事由、时间等。
(五)不同费用分别贴不同报销单据,如:交通、招待、快递等。
(六)报销中严禁夹带私人用途票据。一经发现除立即追回有关款项外,将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视为品行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