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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  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二、 执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
三、  财务制度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四、  基金会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
五、  根据基金会管理和发展情况,今后陆续出台的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属于本财务管理制度的延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涉及到本管理制度内容的,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本制度。
六、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  附财务管理制度
(一)  现金管理制度;
(二)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三)  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四)  支票管理制度;
(五) 会计内部牵制及岗位责任制度;
(六)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制度;
(七)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八)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