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为了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结合基金会财务开支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金会《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制度》。

一、经费申请审批权限
 (一)费用支出单笔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由秘书长审批;
 (二)费用支出单笔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由理事长审批;
 (三)费用支出单笔在200万元以上,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支付。
 (四)单笔投资100万以内(含100万),由秘书长审批,100万元以上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秘书长的日常支出费用报销由理事长审批,理事长日常支出费用报销由秘书长审批。

二、报销办法
 财务人员必须依据经费申请批件和有关领导签批的有效单据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程序另文规定)。
三、本条款经第六届第六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秘书处负责解释。